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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强化处分决定执行 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监督教育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24 15:01:59

近期,河北省迁西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三项教育+一个专项”处分决定执行体系,确保纪律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的同时,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做实做细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警示教育敲警钟。宣传处分决定时,由调查组人员和审理人员共同参加,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现场宣布、送达处分决定,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的形式,由调查组人员分析案发原因、总结教训,让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查处县环保局某副科级领导干部李某某违纪问题后,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现场宣传处分决定,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日常教育促帮扶。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全面落实对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关注和关心帮助,采取明确教育帮带人、加强思想沟通联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等措施,防止受处分干部“一蹶不振”。强化对受处分干部的管理约束,通过年度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等形式,掌握其现实表现,建立跟踪管理台账,作为以后调整或启用的依据。兴城镇团委书记庞某受处分后,县纪委监委根据他认错悔错态度,督促该镇党委正确对待受处分人,加强关心关爱,使他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帮助他从跌倒处爬起来。

回访教育释包袱。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对受到处分或处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工作办法(试行)》,安排案件承办部门采用直接回访、委托回访、书面回访等多种方式,对受处分人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认识,改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好的心态、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已对12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专项检查常态化。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内容,每年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用“回马枪”让潜在问题见底。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人社局以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近年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处分决定宣布不及时不规范、处分材料未及时入档、工资未及时调减等问题324个,当场指出并限期整改落实。(河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