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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7-22 15:24:22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为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划出路径,也为纪委监委如何开展监督界定了标准、提供了依据。要求纪委监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应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言献策、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

为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认识模糊不清,抓落实方面还有“缺位”问题,河北省固安县纪委监委制发《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实务手册及学习记录》,并向全县干部发放1600余册,将落实主体责任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以知责促履责,用明责督尽责。

手册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打头,收录《落实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关于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十六条细则(试行)》等近年来该县印发的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文件、规定,既有深入落实的细则举措,又有落实不力的追责清单,既指明了应该怎么做,又明确了禁止条款,让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细化成一项项具体举措。

手册中《关于县纪委监委监督同级党委实施办法》是该县在开展政治监督工作中探索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有益尝试,采取“一参与四备案两提醒”方式,即参与决策过程;个人重大事项备案、县委决策表决落实备案、述职述廉备案、民主评议备案;节点事项发函提醒、日常谈心谈话提醒,以加强对同级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

发手册只是手段,督落实才是目的。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正在对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面对面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通讯员 郭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