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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严惩群众身边腐败 返还群众款物千万余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4-09 16:46:00

河北省邯郸市纪委监委开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优先查处、及时解决,对克扣、截留、违规收取群众资金的实行“案清款退”,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去年以来,全市共返还群众相关款物1044万元。

压实责任,督促问题解决。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和牵头部门作用,凡是涉及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线索,一律按程序转交相关部门(地方)处置,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台账、跟踪问效。把整治工作列入联县监督、联乡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印发督办函、提示卡、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

扫码监督,提升监督实效。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在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全市智能监督平台,将办事流程、权力清单、举报平台纳入“二维码”,制作展板并公开悬挂在各级各单位、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办事窗口显著位置,群众只需扫码便可对公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11万余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3221件,已解决2992件。

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持市县每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传导压力,督促相关单位扛起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共通报曝光425起,涉及党员干部632人。同时,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警示教育大会开到案发乡镇和村(居),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让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现身“说纪”,切实增强警示教育实效。

为从源头上防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该市全面推开“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将基层组织及公共管理服务人员7个方面40余个权力事项列入清单管理,促进农村(社区)基层权力规范行使。在县(市、区)直单位、农村(社区)配齐纪检委员,列出监督职责清单,建立完善监督制度,织密基层监督网络,规范基层干部用权。(河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