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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聚焦落实“两个责任”启动专项检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28 08:46:18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邢台市于1月中旬开始,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监委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该市成立7个专项检查组,由市领导带队,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县(市、区)巡察整改专项巡察和巡视整改专项督导组组长分别任副组长,各组成员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督导组人员组成。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中,该市将组织召开述责述廉测评大会,由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进行述责述廉。述责述廉结束后,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县(市、区)纪委监委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进一步了解情况,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

    专项检查结束后,该市将综合汇总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民主测评和量化打分情况,并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和后3位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检查组向各县(市、区)反馈意见2个月后,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党组)分别向市委、市纪委监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向市纪委监委和各县(市、区)党委(党组)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