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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沧州:明责聚力 加压推进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2-20 07:52:0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沧州市纪委监委重拳出击,强力推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立案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0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留置5人,86人正在立案调查中。

    该市纪委监委强化“一案三查”,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对全市黑恶势力团伙案件开展“回头看、再梳理”,坚持内查外调相结合,对重点案件挂账督办,限期要账。围绕重点事、关键人,特别是对中央巡视组、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政法系统通报的72个涉黑涉恶团伙,全力推进督办查办,有效提升打“伞”效能。

    坚持力量下沉,落实领导联县包案制度,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领导联县包案督导情况每半月调度一次,结合督导发现的问题,制定督导清单,与包联县(市、区)逐项对账,及时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协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11个督导组,进驻各县(市、区),对惩腐打“伞”工作进行一线督导。加强通报问责,定期通报各地工作推进情况,以高频率调度、高频次通报强势推进打“伞”工作。

    强化与政法部门协调配合,完善重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分析研判、集体会商、协同立案和调查、管辖协商、信息反馈、纪律保障等机制。对涉黑涉恶与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实行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指定管辖、异地办案,力争同案同结,或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联查联办。针对政法机关认定的黑恶势力团伙涉足的行业领域,对监管部门存在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跟踪开展“一案三查”,深挖彻查背后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精准推进打“伞”进程。(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