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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惩腐力度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15 08:12:43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和违纪问题,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氛围。

    开展“减存量遏增量”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1月至7月,运用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70人次。

    开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专项问责”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协同发展、去产能、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累计问责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案件181件,处理处分193人次。其中查办省重点工作大督查案件40件,处理处分40人;问责环保领域案件48件,处理处分53人;问责扶贫领域案件11件,处理处分11人。

    开展扫黑除恶“打伞”专项行动。严肃惩治村级腐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重点针对村“两委”干部腐败、违反村级换届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处理处分4人,惩治村霸1人,严惩恶势力团伙“保护伞”2人。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问责行动。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廉洁纪律,严查乱发津贴补贴问题;紧盯重点工作,严查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紧盯制度执行,严查不执行不到位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查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20件,处分634人。(秦皇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