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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严字当头 强化内部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6-03 07:55:22

    “孟东坡案件反映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无视工作纪律……”近日,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要求该市纪检监察干部从该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这是该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执纪铁军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制定了《高碑店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二十个“不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每月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对内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融入平常,严管八小时以内,关注八小时以外,用制度框定红线,筑牢底线。

    不久前,该市一名纪检监察室主任在处理该市某村前任村党支部书记郭某反映现任村主任李某贪污租地补偿款问题线索时,因没有及时汇报案情,导致案件进展缓慢,群众反映强烈,被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约谈。该室主任感慨地说:“现在责任更大了、要求更严了!”

    “约谈一次干部,就是拉响一次警报。”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让二十个“不准”入脑入心,必须警钟长鸣。

    该市纪委监委注重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警示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同时,该市还结合去年案件质量大检查情况,围绕监督执纪各环节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共发现问题6个,全部整改完成。完善审查全程录音录像、打探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防“灯下黑”。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市采取批评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6个。(周桂芳 屈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