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廉洁河北>
【纠正“四风”不止步】
河间:查纠“四风”问题51件党政纪处分61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8-01-06 08:10:01

    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河间市纪委转变监督执纪方式,坚持节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着力构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2017年以来,该市共查处各类“四风”问题51件,党政纪处分61人。

    该市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和市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执纪执法部门关键岗位干部、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村“两委”班子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在双休日进行重点抽查;将监督检查内容细化为12个方面,每次监督检查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工作纪律3项为主,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增加内容。

    积极发挥乡镇纪委、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开展“上下联动检查”;发挥市纪委督察室作用,集中兵力进行专项督察,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2017年以来,5个督察室共开展2次专项督察,发现问题23个,党政纪处分26人;将日常检查、节点检查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建立挂账督办制度,实行销号管理,变集中突击检查为长效检查。

    严格检查纪律,参加监督检查人员签字背书,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监督检查结果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挂账销号等方式,责令被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将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