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巡视巡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07 15:05: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2日至9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视,12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党组有力的领导和指导,是机关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重要保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机关的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党组会议两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对机关整改工作给予了有力的领导和指导。党组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指导机关整改工作扎实有序、优质高效的开展。在2016年度的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把对机关巡视出的问题,从党组层面摆问题、查根源、定措施、抓整改。2016年12月13日召开了机关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提出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要举措,严明了纪律和规矩。动员会后,机关各部门、各支部迅速行动,层层动员,将巡视整改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在政治上高度一致,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对省人大机关的巡视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精准深刻、令人警醒。抓好巡视整改,是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立场、党性觉悟、“四个意识”的重大考验和现实检验。要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特别是要把讲政治落实到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德,做到思想、言论、立场、行动相统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知行合一”的实践者。

    二是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设综合、党建、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监督五个工作组,明确职责任务,在整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三是进一步细化实化巡视整改方案。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下发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八项突出问题逐项细化分解,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台账,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认领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的原则,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

    四是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从动员会开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实行每周听汇报,每半月调度一次的工作制度。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确保实效。对复杂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进行专项研究、持续督导,促进问题的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五是机关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改合力。各室委主要负责人主动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落实整改,推进整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对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立行立改。各部门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谋划今年工作,在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提高履职水平方面,都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

    六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狠抓巡视整改落实。在整个整改过程中,纪检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追责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加强综合研判,分类处置。加大了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力度,采取主责约谈、提醒谈话、谈话函询、通报批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自我检查自我批评、书面检查、暂缓提职等方式,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机关广大干部切实起到了震慑、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机关党组织领导体制机制不够顺畅,未设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支部设在办公厅各处和各室委,党建体制职级不对称”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了“设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升格并明确机关党委组织机构设置”两项建议,正在按规定和程序报批。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机关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建工作主动性不够,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党支部(党委)及党支部(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建立抓党建工作考评和追责机制、健全完善抓党建工作推进机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强化了各党支部(党委)主体责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更好的履行“一岗双责”。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三重一大没有列示明细清单,对财务预决算和重大事项等没有专题研究”的问题。秘书长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并以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办法结合省人大实际,列示了“三重一大”事项明细清单,明确了财务预决算和重大事项等的决策方式。

    2.关于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创新不够问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河北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实施方案》,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分解意见》。机关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立法活动缺乏针对性、前瞻性、连续性、有效性”的问题。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入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制定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两项制度。调整五年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落实京津冀协同立法的实质性协同项目,为全面提高立法质量夯实基础。加大自主立法和创制性立法力度,加大重要法规由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起草的比重。

    (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方式、监督内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围绕全省工作中心,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把依法推动营商环境的改善作为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法治化的手段积极营造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发展环境。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开展集中承载地、首都新机场建设视察调研。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开展防洪、减灾、救灾执法检查,听取省政府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县脱贫攻坚情况报告。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听取审议省政府2016年环境保护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改革的调研视察,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高教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并跟踪监督法检两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履职质量和水平应加强,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做得不到位”问题。落实好省人大代表的全员培训工作,实现人大代表届内学习培训全覆盖。指导各市县人大组织好换届后新一届代表的培训工作,提出代表培训的指导性意见。落实“双联系”制度,畅通代表联系渠道,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建立代表联络站的经验,不断优化代表联系群众的服务平台。围绕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抓住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组织相关领域和行业的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充分发挥代表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和对全省经济社会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机关党委抓党建具体工作力度有待加强,自觉性主动性不够,“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经常,有的党支部会议记录与业务会议记录混记,有的支部活动没有记录”问题。修定了《中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关于严格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机关党委经常性检查“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情况。严格规范机关各支部党的组织生活,为各支部配发了党支部会议专用纪录本,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同时修订完善了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办法、党员基本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机关党委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机关党委议事规则、机关党委首问首办责任制等制度。机关各级党组织,结合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对照检查,召开了高质量、高标准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了整改措施。

    (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机关党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机关24个支部(党委)的701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按照党费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建立了党费专用账户。补缴上缴了2008年4月至2015年12月党费。

    (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弱化,教育内容与党员的实际思想状况联系不紧”问题。针对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讲党课实施方案》,常委会党组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为主题讲党课。制定出台了《2017年“人大讲堂”实施方案》,办好各种类型党建培训班,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和“省直大讲堂”。

    2.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反映较多问题。

    (10)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选拔使用干部与相关委室沟通不够充分,有的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程序对个人报告事项先行审核”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加强与相关委室的沟通作为选任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和存档备案的有关要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增强选人用人的公信力、权威性。健全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部门的沟通征询机制,把好干部人选政治关、资格关、廉洁关。整改期间,提拔了2批共9名厅级干部,21名处级干部,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工作。对机关任职满3年的15名正科级同志,进行了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专项培训。对3名副处级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同志,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处分别进行了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给予3名当事人暂缓提职的处理。

    (1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违规进人现象”问题。我们进行了严格的清理清查,制定了《另册管理人员纳入正常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5名相关人员组织了考试考核。5人均通过了考试考核,2016月12月已上报省委组织部,将纳入单位正常化管理范畴。

    (1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清理工作不到位,有的干部存在材料缺失、多处涂改、学历年龄存疑”等问题。对所有干部档案进行重新梳理,对分类错误的,即《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未及时归档9人进行补充、归档;对重要材料缺失的,即履历表、考核表缺失的22人,考核表缺少本人签字的20份有关情况立即组织了补充,对1名干部档案中学历材料和入党年龄问题进行了核实认定并补充了有关材料。去年11月底完成了干部入党情况专项审查,年底,又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开展了“回头看”,重点审核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对存在的疑难问题列出了清单,下一步拟请省委组织部协助进行联审,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同时,制定了建立干部数字档案的工作计划。从而进一步提高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遏制涂改造假,确保干部档案信息准确可靠。

    针对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人事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管党治党不够有力,重要部门、敏感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不完善,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预算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方面没有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致使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制定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了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分部门明细账、价值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即:“三账一卡”。制定出台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监管体系。制定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机关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完善审计制度,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每两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每年开展一次内部财务审查,全面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1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监督缺位,制度机制不完善,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不到位”问题。机关纪委修改完善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调整充实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健全了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的实施办法》。巡视期间,针对“一问责八清理”工作中存在的不细、不全、不深、不实问题,开展了“回头看”,对机关审计情况的整改重新进行了梳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对症施策,认真整改,严肃处理。对在巡视期间发现的18人上班迟到、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人员,机关纪委逐一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逐人写出书面深刻检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自我批评,并在全机关通报批评,同时,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认真纠正处理财务违规问题。截止2016年10月底,对无依据或超标准发放补贴,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虚列费用套取财政资金,违规收取管理费等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2.关于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和“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

    (1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人员编制少,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主动查办违规违纪案件少”问题。加强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建设,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充实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工作力量,纪检组实现满编满员,机关纪委增设1名专职副书记和1名工作人员。建立纪检组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对标学习先进工作经验。

    (1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健全,没有延伸到工作和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评估、重大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开展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调研和人大履职过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题调研,厘清人大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点。构建严密的防控体系,调整充实了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修改完善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组织所属人员认真清理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全程监督。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建立与省纪委、省直纪工委沟通机制,增设了网上举报邮箱。

    3.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严格问题。

    (1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无依据或超标准发放补贴”问题和(18)“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虚列费用套取财政资金”问题。我们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无依据或超标准发放补贴及时做出暂停发放处理,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有关款项全部退回,上交财政处理。省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对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主责约谈,有关部门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查自我批评。对分管财务工作的重要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把关不严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4.关于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现象问题。

    (1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收取管理费、列支招待费”问题、(20)“违反招投标工作程序,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和(21)“固定资产管理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不上缴财政”问题。我们进行了摸底排查。一是对不符合规定的招待费逐一进行了退款处理,已上交财政。二是机关物业和机关食堂两个外包项目已列入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严格执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健全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严格采购管理。三是完成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资产底数已全部核实清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分部门明细账、价值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即“三账一卡”,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全部按规定上缴财政。不再收取事业单位管理费。为严肃财务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对行政后勤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抓常、抓细、抓长,把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用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推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提质提效。

    一是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整改领导小组工作班子不撤、部门主要负责人肩负第一责任人抓整改的力度不减,机关各部门确定的整改目标不变,确保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件件见实效。

    二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落实责任,紧抓不放,边整边改,不见实效不收兵。

    三是以整改成果促进工作创新。机关各部门把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和依法履职结合起来和贯彻落实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以落实巡视整改的成果推动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提效率上水平。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整改中制定和修改的关于党建方面、干部人事方面、资产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要抓好落实,以制度的严格执行促进整改成果的巩固和深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790288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维明北大街38号;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2016mzshh@hbrd.net。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