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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12个督导组对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检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5-27 08:07:53

    5月23日,保定市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12个督导小组,同一时间分赴20个县(市、区)、3个开发区、1个保护区和10个市直牵头部门,就“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内容包括听取被督导单位两个专项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两个专项工作情况、列席相关工作会议、对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对零报告单位(地区)进行抽查暗访。

    为确保督导效果,准确掌握工作进展,督导小组建立问题线索专门台账,每周汇报督导工作情况报市督导组,每月底提交工作总结。凡涉及被督导单位重要问题、重要线索,要在24小时内上报市督导组。严格纪律要求,明确提出“六个不允许”,即不允许就督导检查事项、问题线索、举报情况等工作内容做个人表态和个人评议;不允许利用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允许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口大气粗;市区范围内不允许接受被督导单位的宴请或在其食堂用餐,在市区外督导的食宿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允许接受礼品,不在被督导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允许接受被督导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及涉足影响工作人员形象和声誉的活动。(保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