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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7694名党员干部纳入自查自纠范围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17-05-23 09:26:34

    今年,隆化县在“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查纠问题见人、见事、见钱、见物,通过定向定期调度、精准点穴督导、全程留痕管理,把准“微腐败”症结,确保治理见成效。

    把自查自纠问题落实到具体人上,重点盯紧4类重点人群,包括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服务单位,有执法权、审批权的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全县7694名党员干部纳入自查自纠范围。

    针对容易产生“微腐败”的领域,把问题落实到具体事上,梳理出以权谋私、处理不公、作风不实等5大类44小项重点事项,自查自纠中,要求对号入座,对事查找。深入查找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参加“谢师宴”等6项以权谋私类,危房改造、低保申报政策把握不实等5项处事不公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6项作风不实类,挪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滥用职权类,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党建制度落实不规范等其他类问题511个,完成整改408个。

    同时,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受礼品礼金、侵占挪用等问题,坚持见钱、见物。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积极整改到位、主动上缴或退还违规违纪款物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蓄意隐瞒、不如实主动报告问题,甚至不收手、不收敛,仍然顶风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坚决从严从重处理。目前该县已收到上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0.7万元。(黄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