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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通报四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2-16 17:28:31

    1.磁县政府采购办原负责人杨太献,多次接受招标代理单位的宴请并收受贿赂,给予杨太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峰峰矿区商务局原副局长、物资总会会长赵玉堂在任期间违规占用峰峰矿区木材公司土地出让款,给予赵玉堂党内警告处分。

    3.鸡泽县环境保护局在处置小寨镇西慕堡村污水污染事件中,违规收取涉事企业费用,分别给予时任环保局局长张正国、主任科员武聚双行政记过处分。

    4.武安市西土山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谢军昌在任期间违规收取企业费用,给予谢军昌行政记过处分。(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