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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重申“十个严禁” 严防两节期间“四风”反弹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22 08:02:56

    日前,邯郸市纪委就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周密部署。

    为进一步落实各项规定,邯郸市纪委重申“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贺年卡、明信片、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以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针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形式,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会同公安、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模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访查。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线索处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执纪监督的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以有力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于党委(党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不实、管不严的以及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的,将进行重点督查,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问责。(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