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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6-07 08:15:00

1、永年县西苏乡北李固村党支部书记孙立社组织村全体党员及两委干部外出旅游,且授意村会计变造财务会计资料,将该笔支出以街道硬化施工费名义计入村集体账。永年县纪委给予孙立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涉县教体局西戎镇中心校副校长李素平长期私自占用该校一间公房。涉县教体局给予李素平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西戎镇中心校副校长职务。

3、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昝路广,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烟酒等礼品。魏县纪委给予昝路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有关违纪所得收缴县财政。

4、成安县编委办正科级干部李振江大操大办其父去世三周年祭奠。成安县纪委给予李振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武安市石洞乡什里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艳云组织本村党员外出学习并借机赴山西等地旅游,后由村财务向旅行社交纳了旅游款。武安市纪委给予李艳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