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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3-18 08:07:00

1.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东马道村党支部书记滕玉兰挪用国家补助专项资金问题。经查,2010年时任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东马道村党支部书记滕玉兰挪用该村3名村民作为危房改造户审批下来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000元,2012年至2014年,挪用凉水河乡政府给予该村的公益林补助资金129000元。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滕玉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卢龙县刘田各庄国土执法监察中队中队长杨永春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20145月至201512月,卢龙县刘田各庄国土执法监察中队作为国土巡查的责任主体,存在巡查监管不力,屡次巡查均未能及时发现于某违法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杨永春作为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卢龙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永春行政警告处分。

3.海港区港城大街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副主任冼刚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201617日,海港区港城大街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副主任冼刚值夜班时,未按规定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群众反映新闻路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问题,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经海港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冼刚行政警告处分。

4.山海关区南关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晓伟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2011年山海关区南关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晓伟负责田园社区人防宣传基地建设中,在没有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且取得相关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工程交由邹某施工,该工程完工时经国质某检测鉴定中心鉴定不合格被有关部门责令拆除。经山海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晓伟暂停担任山海关区南关镇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职务处理。

5.抚宁区陆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卢启凡贪污涉农资金林业补助款问题。经查,2012年时任抚宁区陆庄村党支部书记卢启凡擅自改变补助标准,将9100元抚宁区林业局发放给该村作为沿海防护林项目村的树苗补助款据为已有。经抚宁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启凡开除党籍处分。(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