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贾子立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贾子立在担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保养费。经易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贾子立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2.安新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建彬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臧建彬违反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在其使用的办公室之外,又占用小会议室进行办公。经安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臧建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望都县寺庄乡政府副乡长董朋周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1月,董朋周使用公车到饭店用餐,公车私用。经望都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董朋周党内警告处分。
4.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国慈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张国慈在为其子举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礼金。经蠡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国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保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