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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纪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0-08 10:34:00

  1.枣强县马屯中心小学违规吃喝、变通下账问题。马屯中心小学违规将饭费等变通为消防器材、车费、电脑耗材等发票下帐,校长张洪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强县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违规列支职工工资问题。20091月至20133月,该所所长于寿鹏、会计郭月娥违规以单位一临时工名义列支工资共计63255元,用于职工福利支出和部分招待费,于寿鹏、郭月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景县王谦寺镇西刘高卜村党支部书记刘庆利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812日,西刘高卜村党支部书记刘庆利,在饭店为其孙子操办的生日宴席超出规定标准,且有部分人员为非亲属关系,刘庆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桃城区总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桃城区总工会在2014年、2015年违规为工会干部发放奖金、补助,工会主席、党组书记王荣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阜城县人大机关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阜城县人大机关在节假日没有按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造成本单位公车外出私用,行政科长李彦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