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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9-18 17:03:00

1.顺平县政协副主席兼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洪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孙洪江担任民政局长期间,下属单位养老院未采取招投标方式,直接决定项目建设;下属单位光荣院套取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工作经费;下属单位殡葬管理所收入款未上缴财政,用于日常开支;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处进行营利性活动等。孙洪江作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经中共保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洪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保定市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经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李建民同意,为市场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米、面、油、蔬菜、糖果等福利,花费公款30752元;2013年中秋节期间,经李建民同意,以发放福利名义,虚开发票套取现金22135元,用于市场办购买烟酒以及支付招待费开支等。经保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建民党内警告处分。

3.博野县环保局小店镇环保所所长赵会昌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20157月,赵会昌同意该所公务用车停放在县城某小区,没有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依据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经博野县环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赵会昌行政警告处分。

4.高碑店市方官镇总校校长范宝昌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54月,范宝昌为其子举办婚宴,邀请下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的负责人共20人参加,收受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中共高碑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范宝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新顺,副局长齐风雷、高勇、张利、吕平超标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8月,在检查中发现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新顺、党委委员、副局长齐风雷、高勇、张利、吕平违规超标占用办公用房。经涞源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新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齐风雷、高勇、张利、吕平党内警告处分。(保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