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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9-10 10:48:00

1. 抚宁县牛头崖学区中心校滥发补贴问题。经查,201212月至2013年底,抚宁县牛头崖学区中心校三次为职工购买发放超市购物卡1588张、共计23.9万元,时任该校校长的聂志彬负有主要责任。经抚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聂志彬党内严重警告。

2.昌黎县荒佃庄镇财政所所长曹振彬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经查,曹振彬所用昌黎县荒佃庄镇财政所办公室超标。经昌黎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曹振彬党内警告处分。

3.卢龙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胡纯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经查,201410月,胡纯友在任卢龙县安监局局长期间为其父办理丧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25万元。经卢龙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纯友党内警告处分。

4.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工商分局局长田树金大操大办女儿回门宴问题。经查,20155月,田树金大办女儿回门庆典,违规收受礼金7900元。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田树金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5.海港区园林局养护六处工作人员王伟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3月,王伟先后4次驾驶海港区园林局工程用车送其子上学。经海港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伟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