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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确保巡视工作成效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8-11 09:35:00

20149月至11月,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张家口市桥东区进行了巡视。为进一步扩大省委巡视成果,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今年以来,桥东区党委坚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具体工作中。通过采取签字背书定责、述职述廉考责、常态督导履责、动真碰硬追责等措施,力推“主体责任”落实。

签字背书定责。区纪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坚持把主体责任量化到一个个具体要求、落实到一个个具体措施上。年初,区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分解成6大块15个小项,把32项廉政任务落实到区委、政府班子及每位成员,落实到65个单位、街镇,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同时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街镇一把手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廉洁自律责任书,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底到位。区纪委还分别与区直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目标责任书。

述职述廉考责。改书面述职述廉为口头述职述廉,构建“党组织一把手自己述、组织考、民主评相结合”的述职述廉新模式。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这一新模式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坚持述职述廉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廉政承诺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结合、与个人廉洁自律落实情况相结合,并现场发放测评表,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现场咨询和民主测评。

常态督导履责。组成暗访组,对各街镇、各部门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常态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实现了责任捆绑,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推行区委常委定点督导、纪委常委联片监督制度,对所联系的党委(党组)履责不力的,承担监督责任,与年度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动真碰硬追责。强化责任追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责的客观依据,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延伸至社区、村及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今年以来,该区共问责2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7名党员干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件,给予7人党纪政纪处分。(张家口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