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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5-11 15:20:00

1.承德市发改委干部李富中(正处级待遇),在任市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购买车辆,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富中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的车辆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2.承德县张唐铁路指挥部副指挥长李福民(副处级),20026月至20134月,在任承德县总工会主席(副处级)期间,套取财政资金用于“送礼”、违反规定向职工发放奖金补贴,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福民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上缴财政。(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