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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纪委:严明清明节廉洁自律要求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4-01 15:31:00

廊坊市纪委监察局3月3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清明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党员干部清明期间要文明祭祀,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和奢侈浪费行为。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在清明节期间做好表率,讲文明,树新风,破除迷信,文明祭祀,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和奢侈浪费行为,以实际行动倡导情趣健康、文明祭祀的社会主义新风正气,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通知》重申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践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祭祀等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或向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筹物派款,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严禁借祭祀之机侵犯群众利益。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封存制度,值班车辆应作为值班公务使用或应急突发事件使用,不得在非公务地点停放。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各派驻(派出)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