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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纪委建立常委与委员联系“互动”机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3 14:59:00

近日,廊坊市纪委出台《市纪委常委联系市纪委委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市纪委常委与市纪委委员的交流沟通,促进市纪委委员切实履行职责。

《办法》规定,市纪委常委联系市纪委委员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和督促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走访中收集各方面对全市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市纪委及其派驻纪检组(纪委)的工作监督情况进行及时反馈等。

《办法》要求,市纪委常委要指导所联系市纪委委员开展工作以及协助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困难,同时向市纪委委员通报市纪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工作进展等情况;听取市纪委委员向市纪委反映的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意见、建议,由联系常委提出承办意见,并及时予以答复;带领市纪委委员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与市纪委委员座谈,了解情况并进行反馈。(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