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辛集市新城镇沈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田建柱冒领补助款问题。2008年新城清洁化工园区占用田建柱承包的该村村集体耕地5亩。按照《河北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规定,田不再享受此5亩耕地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田建柱利用职务之便,2008—2012年共冒领粮补款1820.55元,2013年冒领5亩村集体耕地补助500元,全部用于个人家庭日常花销。2014年9月16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田建柱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辛集市天宫营乡东天宫营村党支部委员薛建飞违反财经纪律侵占村集体财产问题。2004年至今,薛建飞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占地1.2亩,领取及发放占地赔偿款情况未记入村集体账目,在其他村干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赔偿款4442元个人保管,其中开支村集体饭费3120元,将余款1322元据为已有,用于家庭日常花销。2014年9月16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薛建飞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辛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