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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21 14:35:00

1.固安县彭村乡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20141月以来,彭村乡卫生院多收取37位住院患者出院日床位费266.4元。卫生院院长赵振岐对该院存在多收取患者床位费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振岐党内警告处分。

2.霸州市信安镇政府信访办干部郭志刚违规兼职案件问题。20142月,廊坊市铭顺公司与郭志刚协商后,签订劳务协议,201431,廊坊市铭顺公司印发文件,明确“郭志刚同志为霸州市铭顺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20145月初,霸州市纪委对其进行调查,郭志刚向廊坊市铭顺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其行为属于违规兼职行为,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志刚党内警告处分。(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