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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21 15:11:00

1.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关振宇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482,关振宇以儿子婚庆名义提前在振德大酒店操办婚庆宴席,共计12桌,以红包形式收受礼金8510元,其中包括单位同事、区属企业厂长等15人,共计2110,属违纪资金,已追缴。关振宇为其儿子操办婚庆宴席未向其单位和区纪委备案。201483,关振宇向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桥东区纪委进行备案,其儿子实际结婚时间为2014813,计划在振德大酒店操办20桌婚庆宴席。关振宇的行为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分批次操办婚庆宴席。经邢台市桥东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关振宇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2.内丘县侯家庄乡小西村党支部书记李爱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李爱生于20131月用上级拨付帮扶资金15387元,偿还2012年、2013年村招待费13367元,用于个人送礼2020元。经侯家庄乡党委会2014516研究决定,给予李爱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邢台市纪委)